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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仪形式

文章出处:沈阳灵益网责任编辑:沈阳灵益作者:沈阳灵益人气:-发表时间:2014-12-04 10:09:00【

  早在清末的光绪、宣统年间,受西方习俗的影响,兴志了追悼会的丧礼仪式。进入民国以后,新的丧礼进一步发展,形成了新旧丧礼并存的局面。当时的新丧礼是,丧服任凭丧主自行穿戴,吊仅:具挽联、挽稼、香花、花圈等为礼,设备:亡者遗像、陈列香花等物,礼节:奏乐、唱歌、亡花、献花、读祭文。

用鞠躬取代了下跪,来宾致祭一鞠躬,谢来宾,一鞠躬。追悼完毕送葬、挽联,花圈和死者遗像前,丧主随之,后为灵柩,接着是送葬者来宾,这些,就是今天丧葬礼仪的先声。

而民国建立后,旧制均一概废止,仅有士庶丧礼仍保存。制定了新丧葬礼制对旧式丧葬礼仪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。

据民国时期修订的河北《新城县志》记载:“民国丧礼,改3年之丧为27日,官不解职,士不缀考。自父母始殁以至除服,凡先圣、帝王所定一切之礼,悉废不用。”

而民国初年,丧礼无明文元宝,一般人“于临终殡殓,赴告予唁,营葬,虞祭之礼,大抵沿续旧方式,惟无丁忧起复之制,居官司给假治丧1月为限。兵役法凡直系亲属或配偶死亡未满1月者,得以延续征集,此则与古大葬者也。……孝子在丧其中,亦有学习西方习俗,以青布1条缠于右臂。

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仪,呈现出新旧、中西杂用并存的特点。一方面传统的丧葬礼俗仍然扮演着主导地位,但已明显呈现出衰颓的迹象;另一方面,在近代西方文明的影响下,一些文人士大夫及上层官僚、商人中的丧礼已开始采用新式的丧葬礼仪。(编辑:沈阳灵益www.4444448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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